青海新闻网·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奋斗的姿态最美丽,奉献的人生更动人。
初见一身“检察蓝”制服的李明,可从她的优雅、知性、干练中感受到现代女性的柔美,很难把她与“拼命三娘”“黑恶克星”“全能检察官”画等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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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这位有着双学士学位的80后女检察官,2021年1月被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,2021年4月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“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”。
荣誉饱含着“事不避难,义不逃责”的奉献付出,光环彰显出“立检为公,执法为民”的使命初心。
在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曾任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的她,面对涉黑涉恶疑难要案,在院党组领导下,身先士卒、冲锋在前,以正义之剑护航政治安全、社会安定、人民安宁。
2018年9月,在全省第一起提起公诉并开庭宣判的涉恶案件雷某某等7人抢劫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案,她主动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取证、固定证据,通过全面细致审查,纠正漏诉1人、遗漏起诉犯罪事实1起。对主犯拒不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现状,采取逐步分化、瓦解心理防线等方式,使雷某某在铁证面前当庭认罪,也由此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公诉审判的“第一枪”。
4个罪名、7起犯罪事实、18本卷宗……在办理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时,李明加班加点逐本阅卷,通过详细审查诉讼程序、事实、证据,短时间内制作出审结报告长达141页。
“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困难,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”,针对李某长期处于幕后指使他人犯罪,其余犯罪团伙成员不指证、已分案起诉等不利指控李某的局面,她深入现场大量走访,重新分析案情、调查取证,从共同犯罪、犯罪团伙层级组织、框架结构等入手,认定李某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,将案件定性为恶势力犯罪案并成功起诉。
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显著,2021年,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“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”,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机关。
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“最低限度容忍”,对被害未成年人“最高限度保护”。
2016年,她在办理一起虐待女童案时,发现互助县某镇一女童被妈妈的男友用烧红的炉盖烫伤,烧伤面积达80%以上,部分伤口化脓,奄奄一息躺在帐篷里,被巡山的护林员发现后报警。互助警方以虐待罪追究刑责,看到这里李明的心揪了起来。
她当即赶去看望这名女童,之后投入这起案件中。经过询问、现场走访、实地摸排、审查补证,以虐待加故意伤害罪指控这名虐童男,最终这个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。案件审结后,李明又积极联合院控告申诉部门,为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,为被害人后续生活学习提供保障。
“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,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,到检察院‘要求严惩凶手’,李明耐心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和程序,承诺一定依法办案还被害人公道。”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介绍,该案发生在公共场所,案发地场面混乱,证人均属流动人口,且彼此描述各不相同,涉案关键物证未能找到,致使案件证据比较单薄零乱,不能形成排它性结论。李明反复查阅案卷,讯问嫌疑人,细致梳理证据,将证人、犯罪嫌疑人对各环节的描述逐一摘录列表,找出证据间的矛盾和取证方向,并通过补充侦查取证,最终排除了所有疑点,使被告人得到应有惩处。
“坚守为民初心、践行检察使命,不让法律天平左右摇摆,让天平刻度永远指向0。”检察官助理龚慧说,她经常告诉年轻检察官,对待任何一个案件都不能马虎,因为有些案件看似普通,有可能会影响当事人一生。
从业14年来,李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7人、各类刑事案件413件522人,带领同事共办理涉恶案件5件49人。
“项目发包方已按时足额给包工头支付了劳务报酬,但这个老板却把钱拿去高消费,而不是给为他干活的农民工支付工资,这种情节可认定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……”4月13日,在4楼图书室内,李明拿着厚厚的宗卷,向两名年轻检察官助理分析案情,进行现场“教学”。
检察官助理余海东说,政治立场坚定、办案经验丰富、专业素养过硬,从担任部门负责人到副检察长,她以甘当公平正义的守护者、忘我奉献的实干家、初心使命的传承人的精神,主动把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和“窍门”薪火传承给我们,成为我们眼中的“李老师”、法律条款适用的“活字典”。
“我只做了应该做的本职工作,组织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。”问及获奖感言时李明说,既是个人荣誉、更多的是集体的功劳,既是肯定鼓励和鞭策、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整行囊再出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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